对于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成为案件当事人的受害者来说,他们既可选择以独立形式提起民事诉讼并请求经济赔偿,亦可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求赔偿经济损失。
当被害人生理或精神因被告的犯罪行为遭受实质性损害时,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他们均享有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若此时被害人已经离世或者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其法定代理人与近亲属同样具有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
此外,若公共财产或集体财产遭受到损失,则需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正式刑事诉讼的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