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涉及到暴力行为的纠纷之后,若涉事人员最终被行政拘留,通常情况下,需要在特定场所内接受为期五至十日的监管,在此过程中还须额外缴纳五百元人民币的罚金;
倘若情节较为严重,执法部门可能会将其拘留十至十五日,同时还需收取相应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当案件上升至刑事程序后,对于涉案人员的拘留时长则取决于具体的办案进展,但是拘留期限的上限为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