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债权人,是享有请求公司接受破产的权力的。
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对该债务人进行重组或者清算程序。
倘若一个企业已经在法律意义上宣告解散,然而却未能进行完全的清算工作,若其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拥有清算义务的法定机构应当主动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