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家如若违约并决定不再购买房产,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可分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等多种方式。
同时,若因违约行为导致相对人遭受损害,必须对于损失赔偿额度作出明确约定,以使其能基本涵盖由于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全部损失,其中既包含已经发生的确切损失,也应考虑到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可能产生的预期利益。
此外,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还规定了法律适用的其他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