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量盗窃罪量刑时,累犯情节的认定与处理相对复杂。
具体来说,累犯处罚应依据以下两项不同情况进行评估:
1)对于累犯,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但是对于未满十八岁之涉案者则不在此限,这是累犯情节的重要因素;
2)根据盗窃罪的立法规定,情节严重被视为量刑加重情节。
然而,判断情节是否严重并非仅依赖于累犯等特殊情节的认定,还需兼顾到盗窃金额的大小等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