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化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要判处其一定数量的罚金,罚金数额在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之间。
这里所述的“生产伪劣化肥罪”,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制造假冒伪劣的化肥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虚假或者已经丧失使用效果的化肥,或者生产者故意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化肥冒充成合格的化肥,从而导致生产领域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