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切实得以实现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包括以下几种制度:
首先,我们关注到债的担保问题。
该制度作为确保债务履行,以确保债务履行得以顺利进行的实体法措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这其中,可以细分为人身、财产以及金钱等类型的可靠担保。
其次,我们也不能忽视债的保全机制。
这是一种辅助性的债项保护策略,目的在于确保债务人的债务能够得到及时、完全的偿还。
为此,法律赋予了债务人对于债务人或者与其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拥有特定权利。
这些权力主要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个方面的内容。《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