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乃是法律公文之一种,依照其所涉案情不同,故需依据法律法规详尽阐述罪行属性;
同时,关于罪行具体情况的叙述,务必完整清晰地展现时间、场所、手法、意图、经过以及最终结果等关键元素。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需确保各项陈述的因果逻辑关系明确,时间顺序及时间点的连贯性不可忽视,以确保被侵权者的声誉得到充分保护。
其次,关于犯罪事实的表述,理应紧密贴合案情实际,表述既需丰富全面又需合理有度,主题与次要内容的区分明朗有条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