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受害方有权依法索求赔偿权益。
当侵权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之际,受害方可提出赔偿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医疗费用的赔付,其价值依据为由医疗机构出具并经过确认的正式收款凭证;
二是误工费用的核算,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经济收入情况而定;
三是交通费用的补偿,需根据受害人与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来计算;
四是护理费用及住宿费用的支付等。
若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财产受损,则可请求赔偿其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