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婚配生育尚未满两周岁之婴幼儿,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应优先由其母亲亲自抚养。
而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之后,若双亲无法就养育问题达成共识,则此种情形需交由法院裁定,法院将依据家长们的实际状况以及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做出公正判决。
然而如果子女已经超过八周岁,法院将会更加重视其本人真实的意愿和选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