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人员在遭受人身伤害时是否有权请求误工费的问题,我们给出如下解答:
退休人员在面临这类情况时,确实拥有相应的合法权益去索求误工费。
具体来说,他们可按照自身所受伤害而导致的误工时间及其所处的经济状况提出申请,要求加害方按照相关标准向其支付误工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若受害人为具备固定收入者,误工费应以实际损失的收入为计算基准;
反之,若是无固定收入者,则可参照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进行评估与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