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生效,即是在合法且必须的前提下,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一经具备特定要件之后,即具有了能够引起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变动的法律效力。
在通常情况之下,只要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就各项事宜达成明确一致的意向,同时签署相关协议或者加盖公章后,该合同即宣告成立。
除了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对于某些活动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可生效外,其他诸如股权转让这样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依法进行的工商登记中有关股权转让登记事项仅仅具有宣誓、公示的性质,然而它却无权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力。
不过,以下两种情形却是特例:
首先,如果合同中附带有具体条件或相应的期限,那么此种类型的合约将在条件得以实现或是期限届满时方才开始生效;
其次,如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某项交易必须在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进行登记等程序后方能生效的话,那么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样等自程序履行完毕之时起沿用同样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