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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哪个更严重

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哪个更严重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4-16 17:50:05 已帮助17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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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哪个更严重
在众多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中,妨害公务与寻衅滋事具有较高的危害性。
妨害公务行为,具体讲来就是以暴力手段或者以恐吓方式阻止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职务活动的行为。
与之相对照,寻衅滋事主要指的是以下行为:
第一,结伙斗殴;
第二,任意追逐、拦截他人;
第三,强制夺取他人财物或者无偿侵占;
第四,故意损毁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
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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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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