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胎儿在诞生之际即告死亡,遗产的归属无需考虑胎儿的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原本应属胎儿的份额将交由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依法进行分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理遗产分割事宜时,应当优先保留属于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
若胎儿于分娩过程中因意外等原因不幸死去,原预留的份额也将依据法定继承原则予以妥善处置。《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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