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企业所负之债仅由法人代表签署并完成印章加盖并不,定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唯有在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时方能确保其具备法定约束力:
首先,相关债务协议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关于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其次,债务协议书中的各方当事人均需本着真诚的意愿表达自身意见与主张;
再者,这些协议的签订方也应属于拥有相应民事行为权利能力及相应负责能力之人;
最后,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合法有效要件,如合同需要经过公证等程序才能具备完全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