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方而言,其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况的限制:
首先是女方处于孕期,即怀孕阶段;
其次是分娩结束后的一年内;
最后是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
然而,若人民法院经调查认为确实存在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则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根据审判实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类“确有必要”的情况,通常是指女方因通奸行为而致使怀孕的情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