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的,但这并非绝对。
反之,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出现了以下任意一种特殊情形时,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如遇到一方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有财产甚至采用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利益的恶劣行为;
(二)或是当一方负有的法定抚养义务人因患上重大疾病而亟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承担相关医疗费支出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