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中的诈骗行为,其含义是指行为主体出于非法占有的动机,通过对真实情况的掩盖或者捏造虚假事实,实施侵吞他人财物的行为。
因此,只要该行为满足上述既定的概念,即可认定为诈骗罪行。
例如,某个行为人打着进行某种项目工程的幌子去借款,且在借贷过程中故意隐瞒实际用途,尽管这可能是一种虚构的事实,但如果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能主动履行债务,这样的行为仍不能被视为诈骗;
然而,一旦行为人延迟甚至逃避偿还借款,这种拒绝归还资金的行为便可视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从而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