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该合同自始至终将被视为非法无效,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无效部分并未涉及到整个文本的有效性与合法性,那麼其余部分依旧维持其原有有效性。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方法进行具体商议和确定,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作为参考依据来计数该项利息。
当建设工程完工且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时,尽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能并非完全合法有效,但是承包人仍有权依照当时的合同约定申请支付工程款,这一要求应当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