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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需要担责

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需要担责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09 09:30:05 已帮助10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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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需要担责
在涉及非法融资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并不必然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的评判标准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应的民商法条款以及对于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效力的综合分析,同时考虑到当事人中的故意或过失因素,从而依法确定担保人应对相关民事责任承担的比例。以一般的原则为例,若主合同因违反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此时担保人在没有任何犯错的情形下,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但如果担保人存在过失,那么他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该超过主合同中债务人无法偿还的那部分债务的三分之一。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无论是债务人、保证人还是债权人之间如存在错误,都应该各自对自己的过错负责,并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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