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纷争中涉及的财产纠纷案件,如双方当事人能签订仲裁协议解决问题,则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值得强调的是,涉及到平等主体间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等所有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有关财产权益的争议,皆具备接受仲裁的资格;然而,如涉及到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家庭纠纷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解决的范畴,无法通过仲裁途径予以解决。《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