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听说过,社会保障基金可以被当做确认个人在特定机构工作的有力证据呢?实际上,有几种特定文件是可以有力地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确实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雇佣关系的。首先,我们来看这样的部分证据:(1)工资支付的相关凭据或者记录(比如详细列出每个员工的工资发放清单)以及众人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用的相关纪录;(2)公司为员工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等等;(3)员工所填写的关于公司招聘信息的登记表格、报名表等等这些具体展现其被录用情况的纪录;(4)详细的出勤记录;(5)其他同事提供的可供参考的证词等等。以上便是证明双方实实在在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几种重要文件和方式。《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