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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06 11:25:29 已帮助1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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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通常情况下,对于因错误行为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一方,其将会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获得较少的份额。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共识并诉诸法律,则法院将依据对子女抚养权、女性权利及没有过错方利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后的原则做出判决。
在此种情况之下,过错方将会遭受减少甚至取消其应得财产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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