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之际,我们需要格外关注以下几点关键事宜:首先,关于彩礼的返还方式和标准,应以当事各方是否达成婚姻契约作为首要的决定因素。若在支付彩礼之后未能实现婚姻约定,则原则上应由收取彩礼者予以全额返还;反之,若是在支付彩礼之后已成功迈入婚姻之殿堂,亦即缔结了正式的夫妻关系,那么原则上将不再支持返还。其次,对于那些已经完成订婚仪式并且提交结婚申请手续,但并未实际开始共同生活的订婚男女来说,支付彩礼者的合法权益依旧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最后,如若婚前支付彩礼使给予方出现实质性经济困境,这里所指的“生活困难”是指实际存在且仅凭自身之力难以承受的困境,即无力承担家乡基本生活水准的消费支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