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乃典型的经济纠纷类型,属于民间法事范畴,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以及监禁处置等问题。然而,若当事人处于非法目的,在签署或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对方权益且资金额度达到一定标准时,将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及相应刑罚处置。具体而言,具备违法行为特征包括如下几类情景:一、捏造虚假实体单位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合同签约;二、擅自伪造、变更、废弃的票据或其他虚假所有权证明文件作为合同担保;三、缺乏真实履约能力者,通过率先履行微小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内容来引诱对方持续签约履行主合同;四、在获得对方给予的物品、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资产之后悄然潜逃;五、利用其它不法手段骗取对方权益物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