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的关键点可以归纳如下几点: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性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管理,对于此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理权。
其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和程序。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应优先考虑双方的自主协商约定如何进行分割,若协商无效,则交由法院做出判断裁定。
第三,确立公平公正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详细列举如下几个方面:
1.遵循男女性别平等的基本原则;
2.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便利于日常生活需求;
3.禁止任意妄为地利用自身权利;
4.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若因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产生损耗、损坏或毁灭等情况,另一方可拒绝对此类情形提供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