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的立案环节,立案,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据自身的职阶级属范围,对诸如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我申诉等各方面的资料进行深度审查,进而推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且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然后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是否应该将该案件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最高行政司法行为。
在侦查环节,侦查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所实施的,以收集证据、明确并证明犯罪及其追捕犯罪人为目的的专门调查工作和具有约束力的强制性措施。
在起诉阶段,此环节包含了公诉与自诉两个部分,由人民检察院来决定是否提请公诉,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侦查所得的成果来决定是提起公诉,还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环节,指的是人民法院在控、辩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的参与下,遵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照程序来审理和裁判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的最高级别的司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