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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应当怎么使用留置权

留置权人应当怎么使用留置权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31 10:15:03 已帮助2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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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应当怎么使用留置权
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因合法债权可暂时留置债务人之财产,然若债务人未能于宽限期限届满前完全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与其进行协商,合意将被留置物作价抵债;
或者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留置财物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用以偿还债权本金、应付利息以及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同时支付有关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其留置权所产生的相关开支。《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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