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的相关事宜介绍如下:
(1)房屋补偿费(亦即房屋重置费用),本费用主要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产权人所遭受的损失。
此项费用的计算方式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来进行实际结算。
(2)周转补偿费,此费用主要用以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由于临时居住在暂时性住所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住点所带来的不便之处。
其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基于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按照每月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笔款项主要为了激励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利比如自愿放弃城区居住而选择远郊居住地;
同时考虑到部分被拆迁户可能会选择不需要拆迁单位给予住房安置。
这类自由意愿的行为可以得到这项奖励补贴。
同时,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每一项具体标准都需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当地实际的社会状况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