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普通打架行为,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到最终结案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两个月,且在此期间内,如需对相关证据或事实进行司法鉴定以查明案情,则鉴定期间可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之内。
然而,当该打架事件涉猎到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时,这两种情况属于刑事范畴下的公诉案件。
依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公诉案件起诉后,应于案件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