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律费之方法,主要包括两类途径。
第一类为在委托律师进行律事务洽谈之时立即支付相应费用,该付费方式按案件进展比例实施,同时各地区均已完备制定了详尽的律政机构收费方法。
另一类为待诉讼过程全部完成之后才须支付相关费用,此付款方式称之为风险代理,其收费额相较于前者会更高。
关于律费应于事前支付抑或事后支付,现行的法律规章制度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以及律师之间的相互协商与决策。
实际上,律师费可依据实际情况约定在发生事项之前支付款项;
亦或选择在事宜解决之后再行支付;
或者可以选择预先交纳部分费用,而在事情处理完毕之后再补交剩下的费用。
关于具体律师费的支付流程,究竟是在案件审理开始前预先支付,还是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后顺势支付,尊敬的当事人可与您的专属律师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总的说来,律师费的支付时机应根据律师的专业能力水平来作出判断,例如若律师具有高度专业素养且对待工作极其负责认真,您则可考虑提前支付律费,反之,若您对于诉讼案件的结果持有担忧态度,您亦可选择先支付一半的费用,直至案件审理完成后再支付剩下的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