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部分区域可能被政府依法征收。
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会涉及到拆迁赔偿款项的问题。
然而,具体的赔偿标准将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做出决策。
鉴于许多地方因拆迁补偿事宜而产生的纷争与矛盾较多,为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相关问题,我们提倡在此之前先行提出拆迁冻结申请。
关于拆迁冻结申请流程,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一)拆迁负责人需提交一系列文件资料: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拆迁范围地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等。
(二)经过严格审核后发现,上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全无缺,那么我们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此过程的处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