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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发生纠纷怎么办

工伤保险发生纠纷怎么办
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根据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 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2024-03-23 12:15:10 已帮助18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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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发生纠纷怎么办
在涉及劳动者因工负伤的情况下,医疗政策和相关服务的提供涉及到多方利益,例如用人单位以及非常重要的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等。
如各方在此过程中出现争议,应依据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妥善解决。
此外,当工伤职工及家属或企业对于劳动行政部门所做出的工伤鉴定结果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所作出的待遇支付决定持有异议时,他们可以寻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然而,若工伤职工对于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判定存在不满,依照相关法律流程,他们有权向当地劳动鉴定办公室提出申诉
如果对复查鉴定的结果仍然不满意,他们还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交重审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复查鉴定的最终结论需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做出,而复查鉴定的相关流程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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