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民间借贷专题 >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转贷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转贷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转贷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而这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2024-03-22 09:25:00 已帮助182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转贷
被称作“高利转贷”的行为,意指从银行取得贷款后,将其再次转让与他人以谋求更高额的利息收益。
在对这种行为进行法律定义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三大关键点:
首先,需对出借人的资金来源进行深入审查。
如果借款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在签署借贷协议的那一刻,出借人仍然背负着来自银行的未偿还贷款,那么这类情况通常会被视作为出借人套用信用资金的行为,除非出借方能提出有力理由进行反驳;
其次,对于“高利”转贷行为的界定标准应保持适度宽松。
换言之,只要出借人借助转贷行为获得利益,就足以被视为“高利”转贷行为。
这意味着,只需转贷利率较高过银行贷款利率,就能被划入“高利”范畴,无需过度追求过高成本,只要其行为表现出明显的盈利意图,则应该受到司法严厉谴责;
最后,关于“借款人已知情或应当知晓”的条件,不应该过于严格。
只要在签署借贷合同时,出借人有尚未偿还银行贷款的实际情况,便通常可视作已经满足“借款人已知情或应当知晓”的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