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出现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时,当事人的应对办法:若父母与子女、父母之间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拒绝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视为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若父母之间要求否认亲子关系的,决绝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视为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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