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交付房屋钥匙不完全等于交房。
法律意义上的交房,应包括占有转移和所有权转移。
占有转移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
因此,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就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
交钥匙的行为属于不完全交房,只有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实现房屋的真正交付。
【法律依据内容】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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