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诉讼时效为三年。
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从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则不再会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即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申请延长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许。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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