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律师可以提出一些专业意见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
2、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
3、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
4、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5、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6、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
7、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
8、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
9、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