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一般情形下,妻子怀孕期间,丈夫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平等保护夫妻双方的权利,是允许丈夫提出离婚的。
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以下凡种: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