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时仍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但不得扩大商品或服务范围。
2、因商标图样不清或应填写商标说明而发回的补正,申请人应按商标局的要求补正,不得对商标图样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否则视为无效。
3、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修改后,应在相应空白处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申请人是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名。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时限要求有哪些
”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
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