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通常需缴纳申请费用人民币500元整,并且还需支付专利登记相关费用及印花税等其他费用,综合计算后总费用约为人民币205元。
然后,在专利有效期内,每年均需按时缴纳相应的年度维护费用,具体数额因期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前三年内(即第1至第3个财年)的年度维护费用为人民币600元/年;
第四年至第五年间(即第4至第5个财年)的年度维护费用为人民币900元/年;
第六年至第八年间(即第6至第8个财年)的年度维护费用为人民币1200元/年;
第九年至第十年间(即第9至第10个财年)的年度维护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年。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外观专利权的条件,包括: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