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法规包括《外资金融管理条例》等,规章包括《贷款通则》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之前,应当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贷款用途、偿款能力、还款方式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否则就是违法发放贷款行为。
二是向“关系人以外的他人”发放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0条对“关系人”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这些人之外的自然人和单位为“关系人之外的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