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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死同居9年男友的案件问题

捅死同居9年男友的案件问题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28 00:59:08 已帮助23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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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死同居9年男友的案件问题
离婚女子张金连和有家室的男子陈茂梁从湖北省石首市来到兰州搞传销,并共同在一起生活了长达9年之久。虽然张金连对陈茂梁一片情痴,可陈茂梁却隐瞒了自己有家室的事实,并慢慢开始冷落张金连,张金连怀疑他“花心”,两人为此发生矛盾。今年4月初,两人为感情发生争吵,在厮打时,张金连用水果刀刺中陈茂梁,陈茂梁被刺破左肺动脉合并大失血死亡。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金连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陈茂梁的妻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金连赔偿31万余元。10月1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刺死同居9年的男友国家公诉人指控说,2006年4月4日15时许,张金连在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稻花香食品厂门前,与陈茂梁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在扭打中,张金连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陈茂梁捅伤致死,后张金连向警方投案自首法医鉴定,陈茂梁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左肺动脉合并大失血死亡。2006年4月5日,张金连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事拘留,4月29日被批准逮捕。国家公诉人认为张金连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死者妻子索赔31万在法庭上,40岁的张金连基本认可国家公诉人的指控,但不认为自己存在故意。她在法庭上几次说,陈茂梁用一个“离婚证”欺骗了她,但实际上陈茂梁并没有离婚,那个“离婚证”是假的,是用来欺骗她的感情的。但她对陈茂梁的感情是真诚的。陈茂梁的妻子坐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她是专程从湖北来到兰州参加诉讼的。她一共提起民事赔偿31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张金连对陈茂梁妻子提出的诉讼请求只简单地说了一句话:“钱都叫陈茂梁骗去花了,我没有赔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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