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显示,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市规定,凡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00元;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00元。在高龄津贴上,北京市规定,凡是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
2、天津市规定,具有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999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00元,2002年调整至每人每月200元,2015年调整至每人每月500元。另外,自2009年开始,具有天津市户籍20年以上,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2009年补贴标准为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2011年调整为: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90元。2014年调整为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95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105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115元。
3、江苏省则规定,凡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取300元尊老金。
“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通报》认为,这些政策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报》还要求,各地要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加快建立惠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