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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到处可见都是一些高楼大夏,而且各个城市的环境方面也是也来越好。也是因为在发展过程中秉着时代的需求,这样免不了需要拆迁一些原地的建筑,包含企业用地。在企业拆迁中,毕竟拆迁对于企业经营以及各方面都是有影响的。因为在拆迁中的每一个程序都有可能会被拆迁方动了小手脚,就会给到企业造成损失。
2024-03-02 18:51:48 已帮助27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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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可以获得补偿的,但是不能要求政府支付土地补偿费,可以要求退还土地租金,因为土地是租赁的,不是由其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所有人。至于租赁土地上的厂房,被政府拆迁了的,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政府支付补偿。补偿的内容包括厂房的价值、征收企业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因征收而产生的搬迁费或安置费。厂房的价值由厂房的占地面积、厂房所在的区域、厂房的结构等因素决定。停产停业的损失应当根据以往的收益以及停产停业的时间决定。搬迁费或安置费则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决定。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应当由被拆迁人与人民政府协商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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