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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是山西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意外去世,丧葬费单位应该怎样支付

妈妈是山西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意外去世,丧葬费单位应该怎样支付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3 07:02:40 已帮助26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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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是山西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意外去世,丧葬费单位应该怎样支付
1、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办法的通知》
2、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薪水(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丧命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丧葬费:按死者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薪水为基数,正常丧命发6倍;因公丧命和离休人员发10倍。需提交的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死者火化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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