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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