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居住权的物权效力

居住权的物权效力

居住权的物权效力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2-26 12:46:23 已帮助288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居住权的物权效力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设立居住权后,会产生物权的效力,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