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初审合格的提交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受理。
3、对申请材料齐全的。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住房等相关情况。合格的进行公示,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5、初审,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复审。XX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