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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小孩,想抱养弟弟的孩子,法律上是否允许

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小孩,想抱养弟弟的孩子,法律上是否允许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2-28 19:18:07 已帮助12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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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小孩,想抱养弟弟的孩子,法律上是否允许
结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人必须具备无子女的条件,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在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
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结婚证离婚者须提交离婚证件;丧偶者须提交相关证明);  
4、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和送养人三代以内同辈旁系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5.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
6.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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